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国家要求各地以本省市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为高限确定调整比例和水平。
重庆市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为:
一、调整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属于重庆市2022年调整范围。
(一)企业退休人员。
1.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2.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等有关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超龄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三)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不执行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二、调整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及标准
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
(一)定额调整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即符合调整范围的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中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退休人员以本人2021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45%。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倾斜调整
1.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21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2.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5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9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3.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一)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有权单位审批确认的缴费年限(或连续工龄)扣除折算工龄计算。按缴费年限调整基本养老金时,计算出的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9年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时,以本人退休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明确的职务(职级)或计发退休费的职务层次为准。
本次调整的范围是2020年12月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具体调整仍然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三部分,兼顾公平与效率。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4.5%左右,6月底前完成兑现到位。
(一)企业退休人员
1.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2.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等有关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超龄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三)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不执行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很多人对于退休金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一些年轻人如今并不是非常注重养老保险,认为自己应该及时行乐。当然也有一些年轻人为自己的未来未雨绸缪,按时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而很多人都知道养老保险缴纳的机制以及发放的机制,我们如今所交纳的养老保险,是要在我们退休以后才能够按照每个月特定的金额进行取回的。
重庆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要知道有关于养老金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跟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时代的发展进行不断调整的。重庆就出炉了2021年养老金的调整方案,很多人都可以根据这样的一种调整方案,查看自己在养老金方面的变化。这样一种养老金的增长,对于很多的退休人员来说,绝对是一种巨大的福利。
具体做出了哪些变化
首先对于一些已经退休,并且还没有到70岁的人来说,并不会进行发放高龄补贴。而对于一些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增长幅度还是比较高的,可以说要比一些企业单位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增长幅度要高出不少。而对于一些超过了70岁,但是还没有到74岁的人来说,对于企业单位退休的人员,会按时发放50元的高龄补贴。而工龄超过30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养老金增长幅度方面,会超过机关单位退休人员。而对于75岁以上的老人来说,无论是机关单位还是企业单位,都会发放100元的高龄补贴。
统一进行调整
在这次统一进行调整以后,对于机关单位退休的人员来说,工资涨幅会呈现出小幅度的下降,而对于企业退休的人员来说,也会有着一部分的下降,但是下降的幅度还是比较小的。而重庆地区的调整对于70岁以上的老人来说还是很有利的,最起码在补贴方面,要比很多如今已经出台调整政策的省份高出不少。虽然说也有一些人对于这种小幅度的增长并不满意,但是要知道我国如今已经进入了中度老龄化社会,如今年轻人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
这种养老金调整方案,其实对于如今的很多年轻人,也算得上是一种预警和提示,尤其是在年龄大了以后,并没有那么多的体力进行工作,所以养老金就是很多人日后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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